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并处理子女抚养、抚养费、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诉讼离婚不适用30日离婚冷静期。
为什么重要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条件达成一致时,诉讼是唯一选择;对于在境外结婚的跨国夫妻,或一方无法到登记机关的情形,诉讼通常也是唯一途径。中国法院审理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律。审理期限因案而异: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约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约六个月内审结;但当事人在境外的涉外案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由于境外送达,常常需要一年甚至更久。上诉期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为30日。
实务示例
一位在广州生活的法国籍丈夫希望离婚,中国籍妻子已回到老家且不回复信息。律师向妻子住所地法院起诉,收集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并请求分割房产、确定子女抚养。调解未果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分割了财产。
常见错误
- 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因管辖异议耽误数月
- 低估向境外配偶送达所需的时间
- 没有请求法院在离婚的同时一并处理财产和抚养问题
- 不准备证据,指望法官主动调查
- 错过较短的上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