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离婚: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一方居住在境外、婚姻在中国内地以外登记,或主要财产位于境外等。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案件一般参照类似规则处理。涉外离婚可以在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婚姻在内地登记且双方均能到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什么重要
涉外离婚会带来几个额外问题。管辖: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一般有管辖权;对在境外的中国公民还有特别规定。法律适用: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送达:通过《海牙送达公约》或外交途径向境外送达可能需要数月,当事人在境外的案件不受通常审限限制。承认:中国判决可能需要在国外获得承认,外国判决在中国也同样如此。
实务示例
一位意大利籍男士与中国籍女士在罗马结婚,之后定居深圳。婚姻破裂后,由于婚姻在境外登记,无法办理登记离婚。他向双方共同居住地的深圳法院起诉,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分割了深圳的房产并确定了子女抚养。之后,他凭经认证的判决书及译文在意大利更新了婚姻状况登记。
常见错误
- 没有策略地同时在两个国家起诉
- 以为中国法院会适用本国法律
- 低估境外送达所需时间
- 忘记判决可能需要在财产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获得承认
- 忽视外国文件的翻译和附加证明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