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我们的委托人是一位住在广州的中国公民,在国内与一位意大利公民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一次生意失败后,丈夫飞回欧洲,几个月内便完全不再回复信息。她有一个在意大利的旧地址,但不知道他是否还住在那里。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也需要在孩子入学和出行方面对抚养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行不通——双方必须本人到场。唯一的途径是诉讼。由于丈夫已不在中国居住,案件可以由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仍必须对丈夫进行合法送达,而境外送达往往是涉外离婚中最耗时的环节。
我们的工作
- 设定合理预期:我们一开始就说明,此类案件通常需要一年甚至更久,涉外案件不受国内一般审限的约束。
- 向广州区法院起诉,并提交完整证据: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及户籍资料、丈夫离境的证据,以及显示联系中断的聊天记录。
- 尝试在意大利送达:通过中国和意大利均已加入的《海牙送达公约》途径,按最后已知地址送达,并附经认证的意大利语译本。数月后,请求被退回,显示他已不在该地址居住。
- 申请公告送达:在证明其下落不明后,法院发布公告。对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自2024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三个月缩短)。
- 充分准备缺席审理:重点论证双方分居已满两年、感情确已破裂,以及孩子的最大利益。
结果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儿子由委托人直接抚养。由于无法查明丈夫收入,本次未判决抚养费,委托人日后如对方重新出现仍可另行主张。在对境外无住所当事人的较长上诉期届满后,判决生效。整个过程约十四个月,大部分时间用于等待送达。
每个案件的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过往结果不代表类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