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单独所有、而非双方共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列举了五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一般归原所有人。
为什么重要
由于婚后所得一般推定为共同财产,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财产性质也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婚前购买的房屋仍属个人财产,但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的贷款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可能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个人财产产生的租金等收益与自然增值的处理也可能不同。性质认定是否准确,可能对离婚结果产生很大影响。
实务示例
一位香港居民婚前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与内地配偶用双方工资共同偿还部分贷款。离婚时,法院确认房屋属其个人财产,但判令他就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向妻子作出补偿。如果他保留了清晰的记录并签订书面约定,争议会简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