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我们的委托人是中国公民,在伦敦生活多年,通过英格兰家事法院与英国籍丈夫离婚。回到广州并准备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告知她不能以英国离婚判决证明单身。她出售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时也遇到同样问题:交易要求其婚姻状况清楚明确。
很多人以为外国离婚在中国自动有效,其实不然。中国公民一般需要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离婚效力,才能在国内使用。中国并非海牙《离婚及分居承认公约》缔约国,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规则审查。
我们的工作
- 立案前先排查判决风险:如果被申请人未经合法传唤或未获得答辩机会、判决尚未生效,或中国法院已就同一事项作出裁判,中国法院可能拒绝承认。我们核对英国案卷,确认前夫已被合法送达并参与了程序,且最终离婚令已经作出。
- 规范准备文件:取得加盖法院印章的最终离婚令及相关文件,在英国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自2023年11月7日起对中国内地生效,因此无需领事认证——并由合格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
- 凭公证授权委托书代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委托人无需为此请假。
- 申请范围聚焦:我们只申请承认离婚本身的效力。英国的财产令在国内并无使用需要,一并申请反而会引出其他问题。
结果
立案约四个月后,法院作出裁定,承认英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凭此裁定,委托人在广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新的结婚登记,并完成了房产出售。她只短暂出庭一次,其余工作均由我们团队完成。
每个案件的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过往结果不代表类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