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我们的委托人是一位德国工程师,与中国籍妻子及儿子在深圳生活了十一年。由于母亲工作需要长期出差,父亲一直是孩子日常生活的主要照顾者:接送上学、辅导功课、带孩子看病、陪伴周末活动。婚姻破裂后,母亲利用暑假把当时九岁的孩子带回老家,此后不再回复任何信息。父亲甚至不知道孩子九月会在哪里上学。
他担心自己是外国人,中国法院会自然偏向中国籍一方。其实法律并非如此。根据民法典,抚养权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们的工作
- 迅速提起离婚及抚养权诉讼:向家庭住所地的深圳区法院起诉,使孩子在深圳稳定的生活环境成为案件核心。
- 整理照顾孩子的证据:学校往来记录、就医记录、与老师的微信聊天、照片,以及家教和足球教练关于谁在实际抚养孩子的书面陈述。
- 正面回应擅自带走孩子的问题:我们记录了父亲多次尝试联系孩子的经过,指出切断孩子与主要照顾者的联系不符合孩子利益——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二)对此类情形有专门规定。
- 请求法院听取孩子意见:法官单独与孩子谈话,孩子明确表示希望回到深圳原来的学校和朋友身边,跟父亲生活。
- 主动为母亲提出充分的探望安排,而不是试图排斥她,这有助于表明父亲会支持孩子与父母双方保持关系。
结果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可隔周周末探望,享有寒暑假各一半的时间,并可定期视频通话。抚养费根据母亲收入确定为适中的月付金额。判决生效后数周内,孩子就回到了深圳的学校。从首次会面到判决,总计约七个月。
每个案件的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过往结果不代表类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