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婚姻,離婚應在哪裏辦?
深港兩地通婚十分普遍。當婚姻走到盡頭,香港居民最常問的是:可以在內地離婚嗎?對方不肯離怎麼辦?內地的離婚判決在香港認不認?
我們是一家內地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設於深圳及廣州,處理內地的登記離婚及法院訴訟。涉及香港法院程序或香港法律意見的部分,我們與您的香港律師行合作。以下內容以截至2026年的內地法律為準。
兩種途徑:登記離婚與訴訟離婚
| 比較 | 協議(登記)離婚 | 訴訟離婚 |
|---|---|---|
| 適用情況 | 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財產、債務達成協議 | 一方不同意,或無法就子女、財產達成一致 |
| 辦理地點 | 獲授權辦理涉港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 |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
| 冷靜期 | 有,30日 | 沒有 |
| 是否須本人到場 | 雙方均須親自到場 | 一般可委託律師,但法院可能要求本人出庭 |
| 一般所需時間 | 約1至2個月 | 數月至一年以上 |
內地離婚手續(協議離婚)
前提條件
- 婚姻一般須在內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如在香港婚姻登記處結婚,通常不能在內地辦理登記離婚,須到法院
- 雙方自願離婚,並已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列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
所需文件(一般)
- 香港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及香港身份證
- 內地一方:居民身份證
- 結婚證
- 離婚協議書(一般一式三份)
- 近期二寸單人照片
辦理流程
- 雙方親自到場提交離婚登記申請
- 30日冷靜期:任何一方可在此期間撤回申請
- 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須再次親自到場申領離婚證,否則視為撤回申請
自2025年5月10日起,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辦理婚姻登記可實行「全國通辦」,可在全國獲授權辦理涉港婚姻登記的機關辦理,不再限於內地一方的戶籍地。實際預約及材料要求,應事先向登記機關確認。
大陸單方面離婚:訴訟途徑
如對方不同意離婚、拒絕到場,或雙方對子女、財產分歧很大,只能透過法院訴訟:
- 管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居於香港時,原告住所地的內地法院在一定情況下亦可受理
- 調解先行:法院會先調解;調解無效且感情確已破裂的,應准予離婚
- 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
- 首次起訴:如沒有明確法定情形,法院有時會判決不准離婚;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再次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 送達:如一方身在香港,文書須按兩地相互委託送達安排送達,案件時間通常較長;找不到對方時可公告送達
詳見離婚訴訟服務。
在內地離婚,還是在香港離婚?
如雙方與兩地都有聯繫,應先比較兩地程序,再決定在哪裏起訴。一般考慮因素包括:
- 子女及財產所在地:子女在深圳生活、房產在內地,內地法院處理起來通常較直接;主要財產在香港,則可能要考慮香港程序
- 程序及時間:內地訴訟有調解先行、首次起訴可能被駁回等特點;香港法院的程序和要求則由香港律師提供意見
- 財產分配規則:內地按夫妻共同財產制度分割,沒有持續性的配偶贍養費;香港法院的做法不同
- 執行:自2022年起,兩地判決大多可以相互承認和執行,但仍須另行申請,並可能遇到財產難以追查的問題
如雙方已在一地展開程序,另一地法院亦可能要考慮是否受理,宜盡早取得兩地律師的意見。
離婚前的準備
- 整理結婚證及雙方身份證件;如結婚證遺失,可向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 收集財產資料:兩地房產、銀行帳戶、公積金、股票、公司股權等
- 保留子女照顧紀錄:學校、醫療、日常照顧的證據,對撫養權很重要
- 如有家庭暴力,保留報警紀錄、醫療證明、訊息及錄音等證據,並考慮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 如擔心對方轉移財產,可考慮在起訴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 香港文件在內地法院使用,一般須經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並加章轉遞
內地離婚香港承認嗎?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香港以《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第639章)實施:
- 內地法院就離婚、撫養、撫養費、財產等作出的生效判決,可向香港法院申請承認及執行
- 內地婚姻登記機關發出的離婚證,亦可在香港申請承認
- 香港的離婚令、贍養令等,可向內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
申請有期限及格式要求,香港方面的程序由香港律師處理,我們負責內地的部分。
重點摘要
- 在內地登記結婚、雙方同意的,可協議離婚,但有30日冷靜期
- 一方不同意,只能到法院訴訟,沒有冷靜期
- 首次起訴有機會被判不准離婚,證據準備很重要
- 2022年2月15日起,兩地離婚判決及內地離婚證可相互承認
- 在香港結婚的夫婦,一般不能在內地辦理登記離婚
更多說明請見港陸跨境家事服務。如涉及子女,可參閱內地撫養權與撫養費。
如您正考慮在內地離婚,歡迎聯絡我們預約免費、保密的初步諮詢。
常見問題
香港人可以在內地協議離婚嗎?+
如婚姻在內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雙方同意並親自到場,一般可以在獲授權的登記機關協議離婚,須經30日冷靜期。在香港登記的婚姻,通常須透過法院離婚。
對方不肯離婚,我可以在內地單方面起訴嗎?+
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內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先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離婚。沒有明確法定情形時,首次起訴有機會被駁回,判決不准離婚後分居滿一年再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內地的離婚證在香港有效嗎?+
根據2022年2月15日生效的兩地婚姻家庭判決互認安排,內地離婚判決及婚姻登記機關發出的離婚證,均可向香港法院申請承認。具體申請由香港律師處理。
在內地離婚要多久?+
協議離婚連同冷靜期一般約1至2個月。訴訟離婚視乎案情及送達情況,由數月至一年以上不等;一方身在香港或下落不明時,時間通常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