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我们的委托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离婚。家事法庭判令前夫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赡养费。前一年他按时支付,之后到深圳工作并迁居,便停止付款。他在香港已没有财产,在香港申请执行毫无结果。委托人找到我们时,拖欠金额已累计约28万港元。
2022年之前,香港家事命令在内地执行相当困难。自2022年2月15日起,《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施行,包括赡养费在内的多类家事命令可以跨境认可和执行。
我们的工作
- 确认命令属于安排适用范围且在香港已生效,并与委托人的香港律师合作,取得经核证的判决副本及香港法院出具的证明书。
- 查找内地财产:结合公开信息和委托人掌握的资料,我们确认了对方在深圳的雇主及其工资入账的银行账户。
-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赡养令,所有文件均附中文译本。
- 认可后立即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并要求雇主从工资中代扣持续应付的赡养费。
- 保持和解空间:账户被冻结后,对方律师提出分期付款方案,我们协商确保该方案有担保并在法院监督下履行。
结果
深圳法院认可了该香港命令。执行启动后约三个月内,拖欠款项全部付清,部分来自被冻结账户,部分依约分期支付。此后的赡养费直接从父亲工资中扣付。委托人全程无需前往深圳。整个过程约七个月。
每个案件的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过往结果不代表类似结果。